鄰省湖北在本月已完成今年的交易,湖南的交易終于在市場的期盼下開閘了(晶見心心念了這么久終于來了)。9月25日,湖南省經信委發布了《關于組織開展2017年電力市場交易的通知。
從湖南不斷修改中長期交易規則、出臺細則及各方面工作通知我們可以感受到主管部門對于省內市場建設的高度重視,我們研讀了交易方案及交易通知,發現湖南市場旨在于把大部分電改紅利傳導到電力用戶,因此在售電公司價差方面設置了諸多限制。
2.4億紅利助推市場化交易
首先,是大家最關心的報價方式——湖南現階段交易還是采取順價模式進行,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價差傳導模式,發電廠降價多少,用戶側就降價多少。
實際上,除了電廠讓利,湖南還有一部分政策性資金:在7月1日的電價結構調整中,除了一部分是提高燃煤機組上網標桿電價以緩解經營壓力,還有一部分電價空間是用于推動市場化交易的,這部分空間尚余4.8億元。
在交易中,這部分政策性收益(2.4億元)將直接讓利給用戶,具體操作方案如下:51個貧困縣用戶每千瓦時降3分錢,其他用戶每千瓦時降2分錢,由獨立售電公司代理進入市場的電力戶,降價空間售電公司也要及時傳導,售電企業不得截留。
此外,售電公司不能參與分享的收益還包括省外購電交易相關收益分配。
考核方面,湖南本次暫定正偏差考核系數K1是1.1,負偏差考核系數K2是0.8,具體取值以實際調整結果為準。
總體交易規模不設上限
臨近年末,湖南與上海一樣只進行10-12月份的交易工作。
這次交易分成省外交易和省內交易兩部分,雖然沒有明確說明總的交易規模100億千瓦時是兩部分合計,還是單純的省內交易,但是這并不影響——因為考慮到用電企業參與市場的不確定性,所以交易規模原則上不設上限。
但是,單個售電公司代理電量原則上不應超過市場總交易電量的30%。
省外入湘電量安排
這個交易分為兩部分交易,以掛牌交易方式進行,根據計算這個交易規模為6.4億千瓦時,優先支持貧困縣企業、省內優勢產業鏈、制造強省十二大領域重點企業及省屬國有重點改革脫困企業和重點支農企業。
具體分配如下:30%入湘電量用于支持貧困縣企業,70%用于支持優勢重點企業;這類企業篩選標準如下(銷售收入20億元及以上、稅收0.5億元及以上、用電量2000萬千瓦時及以上),其中不足部分參與省內電量交易。
除了以上事項需要了解,還有具體的交易時間也要注意,本次交易共分四輪執行,從2017年10月9日到10月13日,看上去有些緊湊,但是經信委的交易通知也提到要優化工作流程,加快組織交易,如條件具備,建議國慶假期后的第一周完成交易工作。
對于湖南的售電公司而言,這個國慶如果跑不成客戶也要好好的學習一下交易規則了,畢竟湖南的交易規則還是信息量很大的。